走錨的定義:錨泊后,錨抓不住海底,船艇在風流作用下拖著錨向下風流漂移。走錨對船艇很危險,如不及時發(fā)現并采取措施,將造成擱淺、觸礁或碰船的嚴重后果。從影響抓力的因素入手分析走錨的原因:是鏈長不足,以致張角過大而使錨爪不能抓牢海底;或拋錨動作不當,錨爪沒有很好插入海底;或底質太差,不適合拋錨;或拋錨后風浪加劇,船艇產生強烈的偏蕩等等。
2、檢查走錨的方法
錨泊圓——為了在錨泊中檢查是否發(fā)生走錨,必須在海圖上以錨位點為中心畫出錨泊圓。錨泊圓是船艇錨泊后所能達到的最大范圍,其半徑R為:R=L1+L2(L1—錨泊時實際拋出的鏈長;L2—艇長。)
最基本的方法是經常準確測定艇位,如艇位向錨泊圓外運動,說明船艇已經走錨?;蛘?,在艇首放下重磅水砣,水砣繩比水深多放十米,然后系于艇首,當發(fā)現水砣繩向前方伸出時,說明船艇已走錨(在船艇比較穩(wěn)定的情況下是一種有效而簡便易行的檢查手段)。
發(fā)現走錨后,值班人員應報告艇長,并視情采取或協(xié)助艇長采取以下的行動:(1)如果錨地底質好,泊區(qū)有足夠的機動面積,可適當放長錨鏈,至不走錨為止;(2)如果走錨情況很嚴重,艇后方又有危險物,應發(fā)出警報,開動主機,用車頂風,以減輕錨鏈受力,維持船艇于原位。在采取上述(1)、(2)措施的同時,應按照避碰規(guī)則規(guī)定,及時懸掛并鳴放“Y”信號?;蛴闷渌ㄐ攀侄稳鏥HF警告他船。
(3)如果開車后仍不能控制走錨,說明原錨地已不適于錨泊,應果斷決策,起錨轉移錨地或出海航行,以免大風到來后處于被動而導致事故。